主任:刘冰
成员:张庆红、王晔、刘春茂、 李贵春、 高洁、王绍凤 、刘萍 、王凡俊
学术分委员会会议由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召集和主持,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。
学术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:
1.审议学院学科、专业建设和发展规划的制定与调整,对学院团队建设、专业设置、教学科研和团队队伍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。
2.审议教学科研成果的评价标准、学位授予标准、教师职务评聘的学术标准。
3.审议教学机构和科研机构的设置、实验室建设及组织承担重点、重大项目等问题。审议学院的国内外重要学术合作事宜。
4.评价学院引进人才、相关聘任或推荐人选的学术水平,评定或授权评定科研基金、科研项目、科研成果和奖项人选。
5.调查认定学术不端行为,对学术纠纷提出裁决意见,对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。
6.指导学院学术活动,活跃学术氛围,弘扬科学精神。
7.其他应当由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决策、审议、评定或咨询的事项。